Python中import外部模块全局变量修改规则及踩坑

最近碰到一个import外部文件全局变量修改后未符合预期效果的问题,简要描述如下:

有env.py, test.py, dal.py三个文件,env.py 中定义了DEBUG=False的全局变量,dal.py中部分代码会根据DEBUG取值决定是否走调试逻辑,在test.py中通过from env import DEBUG后,设置DEBUG=True,然而在dal.py中实际使用DEBUG时却发现DEBUG取值依然是False,并没有修改成功。简化代码如下:

执行结果:

一时之间觉得非常奇怪,探究了一下其具体原因,发现实际要想修改import的其他模块全局变量取值并生效,还真有些讲究在里面,这里总结分享一下。

全局变量的修改对于值类型和引用类型规则并不相同,因而以下举例中同时定义了gx/gy作为值类型代表,gdctx/gdcty作为引用类型代表,同时为了跟踪是否指向同一对象,使用id函数打印出了每一变量的对象id。

定义以下下代码文件:

test1.py中通过import env中的全局变量直接进行修改:

执行 test1.py:

test2.py中通过env.*、global声明的形式修改全局变量取值:

执行结果:

通过test1.py、test2.py的执行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:

1,from XX import YY的方式导入全局变量后,如果XX.YY取值在某一模块发生了修改导致其指向的对象发生了变化(对象id不同),其他模块引入的YY并不会同步修改,而是指向最初的取值。因而考虑全局变量修改的情况下,应使用import XX,而后使用XX.YY的方式进行引用。

2,值类型赋不同值肯定会导致对象id变化,因而无法跨文件传递修改内容,引用类型如果整体被指向新对象会导致对象id变化,同样无法跨文件传递修改,但是只修改引用对象本身的某部分内容则不会生成新对象,修改可以成功跨文件传递。

3,函数中引用全局变量,如果只是读取,会先查找同名本地变量,而后全局变量,但是如果涉及赋值、修改其语义则是定义一个新的局部变量,此时要记住使用global声明对应的全局变量。

Original: https://www.cnblogs.com/AcAc-t/p/python_global_import_rule.html
Author: 及时
Title: Python中import外部模块全局变量修改规则及踩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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